著名商標的形成,往往需要商標權人透過不斷的廣告行銷、積極推廣,並投入大量的金錢、精力與時間,才得以建立著名商標之價值。因此,基於保護著名商標權人所耗費的心血,避免他人任意攀附著名商標的信譽與識別性,我國特別於商標法中明文規定對著名商標之保護,防止著名商標所表彰之來源遭受混淆誤認之虞,並對著名商標...
亞律新訊
問題:A君係為一美國人,第一次依法在台灣申請專利,並以該申請專利之發明或創作為基礎,向中國大陸就相同主體提出申請,請問於法定期間內得否主張台灣優先權?趙嘉文專利師:為保障國人智慧財產權,台灣與中國大陸簽署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,雙方溯自2010年 9月12日起相互承認專利優先權,按2010年11月22日施行...
現行我國專利法將申請專利的類型分為「發明」、「新型」、及「設計」三種,「發明」是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,「新型」是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,對物品之形狀、構造或組合之創作,而「設計」則是指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、花紋、色彩或其結合,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。大致而言,「發明」保護標的較「新型」...
問題:A君任職於甲公司,並且從事研究設計的工作,A君於今年12月完成一發明而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,試問該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屬於A君抑或甲公司?趙嘉文專利師:按專利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:「受雇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、新型或設計,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雇用人,雇用人應支付受雇人適當之報酬...
國際商標註冊制度中,現行有多 種「一申請適用多國」之商標 註冊聯盟制度,其中以「馬德里商標 」與「歐盟商標」的申請案占有比例 較高,同時亦為國人較為熟悉之制度 。兩制度看似相似又存有差異,常讓申請人難以選擇,因此,筆者編輯以 下兩制度的介紹、比較及分析,盼有 助於申請人於商標布局規畫時,決策出最佳的申請途徑...
我國專利法第一條明定「為鼓勵、保護、利用發明、新型及設計之創作,以促進產業發展,特制定本法。」即可明暸我國制定專利法之目的,除保障專利權人利益外,亦可透過技術的公開避免他人重複研發,並經由授權的機制使其技術受到利用,令大眾得以分享創作成果的好處,進而促進社會整體之產業進步。然鑒於各產業技術及產品...
專利師法自施行以來,外界對於某些專利代收人,卻從事專利代理業務,以及專利代理證照出租違規行為,迭有意見。另就專利師執業層面的實務問題,如專利師之執業型態、專利師得受任辦理之業務範圍、專利代理人之管理及罰則等,其相關規範仍有待完善。故為建全專利代理專技業務,維護申請人權益,智慧局已研擬完成修正...
在2011年4月Apple於美國北加州聖荷西聯邦地方法院對 Samsung 提出侵權訴訟(案件編號︰2011-CV-1846),當中Apple提出三項設計專利《D 593,087、D 618, 677與D 604,305》提告Samsung的產品侵權,儘管Samsung出示多重的案例,說明那些專利都是現有技術(prior art),但陪審團表示Apple申請的專利都是有效的;陪審團...
鑒於各國對於國際貿易的經濟仰賴以及商業型態的多元化,「商標授權」(trademark licensing)之運用日漸頻繁,也越來越受到企業間的重視。本文將簡單介紹商標授權的概念,並提供數個與商標授權相關的品牌發展實際案例。授權的定義:商標授權,亦有人稱「商標許可」,係指商標權人透過簽訂商標授權契約或其他約定,授予他人使用...
我國知名手機大廠爆發內賊案,引起國內各大企業之關注,其主要是該公司高階主管拉攏部屬在外另行成立公司,並將公司極為重要的商業秘密在大陸洩漏給他人,因而被地檢署起訴,由於重要商業秘密的外洩以致於該公司營運發展受到極大之影響。由此可見,商業秘密或營業秘密對於我國企業具有實足之影響,國內企業不可輕乎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