亞律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

亞律智權雙月刊 Apr 10, 2018

淺談非傳統商標

文/丁意如 整理編輯

早期商標的構成要素僅為文字、圖形、記號或其聯合式,申請註冊時,以商標圖樣即足以清楚、完整表現商標。隨著商業活動蓬勃發展,市場競爭日趨激烈,為吸引消費者購買,行銷商品或服務的方式不斷推陳出新,運用特殊商品形狀、包裝容器外觀、聲音、顏色等,吸引消費者認識並購買其商品,逐漸發展出立體、聲音、顏色商標,時至今日,動態影像與全像圖,亦可能成為商品或服務的識別標識;本文將針對立體、顏色、動態、聲音及全像圖商標逐一介紹其態樣與說明。

一、立體商標

立體商標指三度空間具有長、寬、高所形成之立體形狀,並能使相關消費者藉以區別不同商品或服務來源之標識。立體商標可能的申請態樣包括:
1.商品本身之形狀。
2.商品包裝容器之形狀。
3.立體形狀標識(商品或商品包裝容器以外之立體形狀)
4.服務場所之裝潢設計。

立體商標之商標圖樣為表現立體形狀之視圖,立體形狀為六面體,在簡單立體形狀的情形,可能一個角度的視圖即足以呈現立體形狀所有的特徵,此時,商標圖樣即為該單一視圖;若各角度的外觀特徵不同時,為使商標圖樣得以完整呈現該立體商標,商標圖樣可為多個不同角度的視圖,但至多為6個視圖,舉例如下: 

註冊號01835757
申請日期105/07/22
商標種類立體商標
申請人東海大學


二、顏色商標

顏色商標指單純以顏色本身作為標識的情形,可以是單一顏色或數顏色的組合,而且該單一顏色或顏色組合本身已具備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。至於文字、圖形或記號與顏色之聯合式商標,並非單純以顏色識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,屬圖形或文字商標而非顏色商標,舉例如下: 

註冊號01679933
申請日期100/10/31
商標種類顏色商標
申請人國光汽車客運公司


三、聲音商標

聲音商標指單純以聲音本身作為標識的情形,係以聽覺作為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方法,聲音商標可以是音樂性質的商標,例如一段樂曲或一段歌曲,也可能是非音樂性質的聲音,例如人聲所為的口白或獅子的吼叫聲,而且該聲音本身已具備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。

在聲音商標為音樂性質的情形,商標圖樣應以五線譜或簡譜表現;非音樂性質的商標,因無法以五線譜或簡譜表現,應以文字就該聲音為清楚、完整的說明,以涵蓋聲音商標所有的特徵,並以之作為商標圖樣,舉例如下: 

註冊號01841954
申請日期105/05/03
商標種類聲音商標
申請人二十世紀福斯影片公司


四、動態商標

動態商標指連續變化的動態影像,而且該動態影像本身已具備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。動態商標所欲保護者,為該動態影像所產生整體的商業印象,亦即,係就該動態影像的整體取得商標權,並未就該變化過程中所出現的文字、圖形、記號等部分單獨取得商標權;如欲就該文字、圖形等要素取得商標權,應另申請註冊ㄧ般文字或圖形商標。

動態商標係由連續性影像所構成,商標圖樣為呈現動態影像變化過程之靜止圖像,隨該影像變化複雜程度之不同,用以清楚、完整呈現該動態影像之靜止圖樣的數量即有差異,單純的動態影像可能以2至4個靜止圖像即足以完整呈現,變化複雜的動態商標則需要更多的靜止圖像才能完整呈現,惟為配合我國智慧財產局的資訊系統及審查上的便利,提出動態商標申請,檢附表現其動態影像變化過程的靜止圖像,以6個為限。 

註冊號01645096
申請日期102/04/30
商標種類動態商標
申請人久光製藥股份有限公司


五、全像圖商標

全像圖商標指以全像圖作為標識的情形,而且該全像圖本身已具備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。全像圖是利用在一張底片上同時儲存多張影像的技術(全像術),所以可以呈現出立體影像,可以是數個畫面,或只是一個畫面,而依觀察角度不同,有虹彩變化的情形。全像圖常用於紙鈔、信用卡或其他具價值產品的安全防偽,也被利用於商品包裝或裝飾。

全像圖商標圖樣為表現全像圖之視圖,在全像圖只有單一圖像的情形,應檢附一個視圖,在全像圖因視角差異產生不同圖像變化時,則應檢附4個以下表現不同圖像變化的視圖,以完整呈現該全像圖商標。

註冊號01864391
申請日期103/06/06
商標種類全像圖商標
申請人統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


結論

上述為非傳統商標主要區分的幾種態樣簡介;而連續圖案、位置、氣味、觸覺及味覺商標等也屬於非傳統商標中之範疇,但因部份種類非屬視覺可感知的商標,難以一一概述呈現,本文即不多做論述;此外需特別注意者,商標如為發揮其功能所必要,即不得註冊,須另尋求專利制度保護,且在專利權期滿後,任何人對該技術可自由利用,以促進產業技術發展;然而在設計專利,因其係指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、花紋、色彩或其結合,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,其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的可能性,較具有實用功能性的發明與新型專利為低。故非傳統商標,尤其立體形狀即有可能同時獲得商標法與專利法的保護。

因此,企業經營規劃智慧財產權的策略上,不妨多方考量不同制度的運用,達到完整保護企業創作結晶的目的。

參考資料

1.非傳統商標審查基準。
2.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資料檢索

2018-04月亞律智權雙月刊(1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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