亞律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

亞律智權雙月刊 Oct 11, 2013

流行服裝品牌之兩岸商標布局-以UNIQLO為例

文 / 許裕東 整理編輯 

在過去的觀念中,大部分的企業經營者往往忽略商標的重要性,僅把商標認定為一個圖像,而忽略了商標其本身重要的功能。實際上,不管是企業的品牌或LOGO都代表了企業的市場價值,好的商標設計不但可以增加企業或產品本身的識別性和顯著性,更能透過行銷曝光產生消費者的正面聯想。而如果企業或產品的商標能進一步申請註冊獲得商標權保護,在市場競爭上更可無往不利,知名的紡織服裝業UNIQLO就是代表性的例子。


UNIQLO企業背景

1984年UNIQLO創辦人柳井正先生於廣島市創立UNIQLO的前身-「UNIQUE CLOTHING WAREHOUSE」服飾專賣店,其店鋪名稱有「獨特」、「服裝倉庫」之意思,而這幾個字後來成為

UNIQLO的經營理念,希望降低店舖內不必要的裝潢,並採取消費者自助式購物模式,減低成本,使消費者可以用更合理的價格購買到所希望的商品,為消費者提供「低價商品、品質保證」。

UNIQLO以創新的商業模式經營,於服飾業異軍突起,成為日本家喻戶曉的國民品牌,除日本外亦擁有多家海外分店。UNIQLO為維護其品牌價值及保護商標權,於1993年起即於亞洲國家,如大陸、台灣等地申請商標註冊,並從2000年開始展開大規模全球布局,先後於亞洲國家、美國、英國、法國與俄羅斯開設海外分店並申請商標,宣示其將成為世界知名品牌的野心。

直至目前為止,亞洲與美國仍為UNIQLO最主要銷售市場,其中臨近日本的台灣及大陸地區,UNIQLO亦採取策略性商標布局,以下就該品牌在兩岸的商標布局概況,淺論其品牌策略及其成功的關鍵。


UNIQLO兩岸商標布局策略

註冊於多類商品及服務,擴大保護範圍

目前兩岸商標的註冊制度皆採「尼斯分類」,申請人必須依分類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的類別,並具體列舉商品或服務的名稱。今藉由搜尋兩岸商標資料庫可發現,UNIQLO在台灣申請註冊商標數量為85件,於中國大陸申請註冊商標數量共241件。

就指定使用的商品類別來看,目前UNIQLO在兩岸皆以註冊商品類別第9類(儀器器具類)、第18類(皮革行李箱)、第24類(家飾類紡織品)、第25類(服飾類)數量最多,代表這四類為UNIQLO最主要企業經營之領域。

但UNIQLO在台灣與大陸註冊商品及服務分類也有些許之不同,雖然UNIQLO於中國大陸註冊的商標組數比台灣多出許多,但在台灣卻比中國大陸多出三項類別,分別是第8類(刀與器具)、第34(菸與火柴)、第42類(與設計相關之服務)。 UNIQLO曾在1994年以「UNIQLO Logo」、「UNIQLO」、「UNIQUE」三項商標,於台灣申請第42類(與設計相關之服務)商標註冊,這代表在1994年UNIQLO可能考慮在台灣設立產品設計服務,但其後便再無此項商品及服務類別之註冊,由此我們可以推論,UNIQLO目前並無在台灣設立設計中心之計畫;2006年將「UNIQLO in Katakana」與「FAST RETAILING & Design」兩項商標註冊於第8類(刀與器具),由此我們可以猜測,UNIQLO未來有可能在台灣推出餐具相關商品。

從上述的申請數量及類別來看,可以得知UNIQLO並非將商標權保護的範圍限縮在特定商品/服務,而是重視其企業多角化的經營,對於可能跨入的商品或服務範圍皆積極申請註冊以取得保護。

搶先進行布局

將UNIQLO於兩岸申請的商標名稱與年份相互作比較後,我們可以發現「FAST RETAILING & Design」在兩岸商標申請日期皆早於進入其市場的時間,大陸最初註冊時間為1993,UNIQLO進入大陸市場則在2002年;而在台灣最早的商標註冊時間為1994年,但直至2010年UNIQLO才進軍台灣市場。

由此我們可以得知,UNIQLO再進入一新市場之前,必定先行註冊商標於所欲販售商品之商品類別,以能盡早取得權利獲得保護。

貼近當地消費市場的思維

考量不同地區的消費族群及市場,UNIQLO亦針對當地市場取向訂定行銷及商標布局策略。如為因應兩岸不同的氣候,2004年分別在台灣註冊防止紫外線的「UV CUT Design」,而在大陸則推出能夠保濕的「CHITO MOIST」機能性商品商標。2001年以中文「優衣庫」、「优衣库」在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於商標;2011年特別將原本英文商標「MADE FOR ALL」翻譯為中文「造服於人」,註冊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局,這代表UNIQLO雖為跨國品牌,但卻有著貼近消費市場的當地思維。


結論

就上述的商標布局概況及策略,我們可以看出UNIQLO對商標保護的重視,大量以不同的外觀、顏色、各產品系列或子品牌的商標申請註冊,並結合品牌行銷活動進行商標布局,來保護其品牌價值。故商標布局的策略應該從多方向思考,包含商標申請的類別、各式子品牌的商標以及多角化的經營,利用多元且縝密的商標布局取得周全的保護,此點,從UNIQLO品牌的成功似乎可得到印證。

參考資料

1.喻幸園,「智慧財產全之策略與管理」,元照出版公司(2001年)。
2.中國紡織工業研究中心圖書出版組,「紡織科技大辭典」,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(2002年)。
3.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,「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之系統服務規劃」(2003年4月)。
4.經濟部智慧財產局,「商標法逐條釋義」(2005年)。
5.經理人月刊,「Uniqlo來了!」第70期P.54~85 (2010年9月)。
6.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
7.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
8.Fast Retail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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