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專利侵權與舉發的實務攻防中,申請專利範圍的解釋往往是決定案件勝敗的關鍵因素。我國專利法確立了「發明專利權範圍,以申請專利範圍為準」的鐵律,然而,文字具有先天上的多義性與侷限性,單純的字面解釋往往無法精準還原發明真意。對此,我國專利審查與司法實務採取了折衷主義,允許「審酌說明書及圖式」以探求發明真意。